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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我校部分独生子女父母情况的摸底登记的通知

2013年06月03日 17:04  点击:[]

各单位:

接洪门镇计生办通知,决定自201363------201363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对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情况的摸底登记工作。

一、登记对象年龄要求

1、至 2013 12 31 24时,年龄为5559周岁(出生时间为 1954 年 1 1 日 至 1958 年 12 31 日 )的人员。

2 1933 年 1 1 日 以后出生至 2013 年 12 31 24 时,年龄为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二、登记对象政策要求

1、具有新乡市城镇户籍的城镇居民(即非农业户口)。

2、夫妻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且持有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旧称《独生子女证》);现存活只有一个子女或现无子女的。

3、未享受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或同类奖扶政策的。

4、提交独生子女父母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各一份。

5、夫妇双方同在本校工作的,需分别上报所在单位;男单教工和女单教工在各自单位上报;离退休职工均在离退处上报。所有统计工作均有各单位计生专干负责上报。

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本部门符合条件人员做好摸底登记工作。71日前将登记情况汇总到分党委、总支统一报计生办。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附:

1、新增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调查对象单位登记表(55-59周岁登记在此表上)

   2、历年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调查对象单位登记表(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登记在此表上)

 

 河南科技学院计生办

20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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