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校直各单位:
凡我校持有独生子女证,且独生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教工。请于2013年12月19—20日,持独生子女证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手续,然后到财务处领取独生子女费。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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