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4年1月13日至2月23日(农历腊月十三至正月二十四)。
二、报到时间
教工于2月21日(农历正月二十二)到所在单位报到,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于当日下午6点前报人事处;学生于2月22日至23日(农历正月二十三至正月二十四)到各学院报到,各学院将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于2月23日下午6点以前报学生处。2月24日(农历正月二十五、星期一)正式上班、上课。
三、有关要求
1. 对处级干部的要求:处级以上干部推迟一周离校,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提前一周返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2014年工作计划安排,如因事提前外出或推迟返校需向主管领导请假。
2. 对教工和学生的要求:学生离校时间由各学院在安排好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实习等工作后自定。教师要在完成阅卷、成绩登录等工作任务后方可离校。师生员工在规定假期外需提前离校或因故推迟到校者,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 值班要求: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做到人员、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四落实,值班人员要切实到岗,尽职尽责,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紧急、重大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协调处理。值班安排务必于元月12日前分别通过OA系统报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
4. 安全稳定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防毒、防溺水以及交通、宿舍(住宅)用电、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等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稳定。保卫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对水、电、气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药品库房、锅炉房及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大力倡导文明节俭之风,严禁奢侈浪费、公款消费等行为。全校师生员工要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过一个平安、快乐、文明、和谐的节日。
校长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