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我校持有独生子女证,且独生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教工,请于12月1——4日携带独生子女证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公楼1307房间)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的相关手续。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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