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我校校历,现将2016年“中秋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9月15日—9月17日,共3天。其中,9月15日(星期四,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6日(星期五)调休,9月17日(星期六)正常公休。9月18日(星期日)上9月16日(星期五)的课。2016级新生按相关通知执行。
放假期间,全校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校长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