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学生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办[2020]11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师生信息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生信息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师生信息安全管理意识,强化师生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师生信息安全。
二、增强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增强信息安全意识,根据师生信息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防范。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加强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师生信息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严格信息管理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师生信息管理。凡涉及师生信息发布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对于工作中必要的师生信息公示、发布等,应尽量简化信息字段数量,涉及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敏感信息时应采取部分遮掩方式,且选择安全环境下进行,避免师生敏感信息泄露。
四、强化责任追究
师生信息安全是一项系统化、常态化工作,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师生信息易泄露,特别是目前各单位所使用的师生信息搜集、发布、统计等非官方系统或大众媒介,应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做好师生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于因排查不深入、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引发师生敏感信息泄露的单位,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