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及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当前还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如确有需要离开所在地市,要按照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规定执行。
3.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鼓励广大教职工开展文明、绿色、远程祭扫活动,不扎堆聚集,确保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