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是为了束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而是为其履职尽责保驾护航。遵规守纪与担当作为有机统一而非矛盾对立,只要遵规守纪,就完全可以安心工作、放手干事。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根据党的事业发展形成的,体现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优良作风。“严守党的纪律”是入党誓词的重要内容,每一名党员都应该铭记在心。明规矩、严纪律,目的在于更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服务,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提供保障。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一心为党、一心为民、一心为公,就会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会违反党规党纪。反观那些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通常都是因为党性修养不强、私心杂念作怪,甚至心为物役,信奉金钱至上、名利至上、享乐至上,少数人更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最终堕入腐败深渊。由此可以看出,加强纪律建设,要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根本不会束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它要束缚的恰恰是一些想以权谋私者的手脚。
党规党纪既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也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成长成才的“护身符”。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要面对社会各方面复杂交织的利益和矛盾,也时常要面对披着形形色色外衣的“围猎”和诱惑。如果没有纪律意识和纪律自觉,就容易丧失底线、滑入深渊。只有把党规党纪刻印心间,用党规党纪给自己装上“防火墙”“过滤网”,明确底线和边界,才能保持定力、抵御诱惑,才能正确立身做事,更好成长成才。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和爱护。
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奉行“无事就是本事”,认为多干多错,担心因为干事出错而受到党纪处分,因此只想当太平官,看摊子、守位子、护帽子……这些消极错误心态一旦产生,就容易在工作中缩手缩脚,甚至躺平甩锅、得过且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并不是要把人管死。实践中,浙江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开展“暖心回访 激励有为”专项活动,持续释放严管加厚爱的叠加效应;内蒙古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容错纠错工作的意见,提出精准把握容错免责区间,应容必容、能容尽容,给敢闯敢拼者吃下“定心丸”……多地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让更多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无论是容错纠错,还是澄清查诬,抑或是暖心回访,都不是为了给干部“开脱”、给纪律“松绑”,而是坚持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只要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组织就会为担当者担当。此次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体现了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统一。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党员、干部决不能把“纪律太严”作为“为官不为”的借口。全面从严治党在体现执纪力度的同时也传递组织关怀的温度,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为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了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党员、干部只要遵规守纪,就完全可以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泽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