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校历安排,现将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5月1日—5月3日,共三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假日,5月2日(星期六)和5月3日(星期日)正常公休。5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教职工和学生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放假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保证联络畅通,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从5月4日起,将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校长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