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寒假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6年1月25日至2月28日(农历腊月十六至正月二十一)。
二、报到时间
教工于2月27日(农历正月二十)到所在单位报到,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于当日下午6点以前报人事处;学生于2月27日至28日(农历正月二十至正月二十一)到各学院报到,各学院将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于2月28日下午6点以前报学生处。2月29日(农历正月二十二、星期一)正式上班、上课。
三、有关要求
(一)对处级干部的要求:处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推迟一周离校,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提前一周返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因事提前外出或推迟返校需向主管领导请假。
(二)对教工和学生的要求:学生离校时间由各学院在安排好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实习等工作后自定。教师要在完成阅卷、成绩登录等工作任务后方可离校。师生员工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到校者,必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三)值班要求:各单位要安排好寒假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人员、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四落实,值班人员要切实到岗,尽职尽责,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紧急、重大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值班安排务必于1月24日前分别通过OA系统报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
(四)安全稳定要求:
1.要加强安全教育。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要提示广大教职工谨慎安全行车,不违章不超载;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违章车辆;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意识。
2.要加强安全检查。要加强重点场所区域排查。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领域检查。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严防因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要认真排查饮水和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加强疾病防控,预防出现传染病。
3.要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对学校周边灾害风险隐患做好预防,一旦发生,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防灾避灾应急预案。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全面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新政文【2016】2),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在城区范围内(107国道以西,南环以北、西环以东,北环以南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保障全校师生财产安全,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所有在校住户、在校学生、商户、外来人员等都要遵守新乡市政府的决定,禁止在城区范围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六)反腐倡廉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倡导文明节俭之风,严禁在寒假和春节期间奢侈浪费、公款消费等行为。全院师生员工要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过一个平安、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